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4-25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83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激励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厅颁发的《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  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

1.前一学年度未受到学校学业性处理、纪律处分(含处分未解除)

2.在前一学年度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同等情况下(同专业)按课程加权平均分先后排名。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的附加申请条件(如符合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为,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评选办法

第八条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指标分配名额,由学部在全校大二(含大二)以上年级学生中组织初评。

第九条  评选原则: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2、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严禁各种不正之风;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  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

2、由各学部审核后推荐学生并组织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3、学生资助办公室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

4、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报教育部审批。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  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经教育部批复、资金拨付到位后,学生资助办公室协同财务处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是学生在求学期间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各学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中选取确定,不得将国家奖学金当成对学生会干部或社团积极分子等类型学生的专有奖励。

第十三条  各学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对于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获奖情况要实事求是,绝对不能弄虚作假;学生资助办公室、财务部必须按评选结果足额发放国家奖学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本人出现校行政、党团处分、通报批评或学业性警告(以发文为准)时,不再享受补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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