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六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
1.在前一学年度未受到学校学业性处理、纪律处分(含处分未解除);属特困生或贫困生。
2.在前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优秀,经综合测评荣获学习优秀奖学金,同等情况下按课程加权平均分先后排名,确定当选名单。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评选办法
第七条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指标分配名额,由学部在全校大二(含大二)以上年级学生中组织初评。
第八条 评选原则:
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2.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严禁各种不正之风;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九条 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学部辅导员审核;
2、填写《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经学部审核后,上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报教育部审批。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经教育部批复、资金拨付到位后,学生资助办公室协同财务部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 各学部要结合本学部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二条 各学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按评选结果足额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本人出现校行政、党团处分、通报批评或学业性警告(以发文为准)时,不再享受补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