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18-04-25发布者:管理员浏览次数:29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条件

1、具备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学籍且按学校规定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曾受学校纪律处分、通报批评;

3、努力学习,有自强自立精神,学习成绩排名须进入全班的前80%之内;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

5、生活节俭,艰苦奋斗,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分为临时困难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困类奖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安排勤工助学等形式。

第二章  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第四条  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教育部、财政部《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为依据。

第五条  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按贫困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具体情况分为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报经济困难学生: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父母一方去世的单亲家庭子女;父母双双下岗,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共同生活的家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家中多人同时上学,经济负担难以承受;突发性天灾人祸等;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军烈属以及老少边穷地区的学生。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经常购买体育彩票、摸奖以及买卖股票等高风险投资者;有吸烟、酗酒、赌博、私自在外租房等不良嗜好以及高消费者;将学费存入银行赚取利息或以学费为本金经商者。

第八条  为了鼓励贫困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顺利完成学业,对部分困难情况大致相同的学生可按以下条件优先考虑:(1)通过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按等级高的优先);(2)积极参加校、学部、班集体各类活动并取得较突出成绩的;(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突出表现的;(4)担任校、学部、班级学生干部,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九条  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提交生源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还可提交父母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家人重病医疗证、军烈属证等辅助证明材料。

第十条  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程序:学生本人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贫困等级不变,可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各班级审核通过并上报辅导员,按不高于20%的比例确定经济困难学生入围名单,其中特困生的比例不高于3%,贫困生的比例不高于10%,经学部审核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入围学生填写《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为每名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个人贫困档案(包括《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以及辅助证明、受助情况等)。并将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上报学生资助办公室;根据学部上报的数据,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公布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第十一条  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每学年调整审定一次,九月的第三周审核完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可随时调整。

第三章  困难补助

第十二条  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学生的困难补助包括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三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以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2007]8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资助额度为一等每人每学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学年3000元、三等每人每学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遵章守纪、勤奋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资助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的具体文件将指标分解至学部,财务部在资金到达学校账户后办理发放手续(分春、秋季两次发放)。

第十四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资助额度每生每年控制在2000元以下,特殊情况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补助条件为学生本人因病住院(原则上一般学生500元,贫困生800元,特困生1000元,重病2000元)或学生家庭突遇天灾人祸使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得不到保证(原则上一般学生1000元,贫困生1500元,特困生2000元)。

第十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学生突发的特殊情况;在确定助学金正式名单之前,学生资助办公室要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接受师生监督;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本人出现校行政、党团处分、通报批评或学业性警告(以发文为准)时,不再享受补助。

第四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其贷款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分别为:

1、贷款对象:被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2、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

申请学生都必须在网上(https://sls.cdb.com.cn/)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公章;)、上学年贷款合同(续贷学生)或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生源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资助办公室录入电子回执;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

第十八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均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按学年填写借款凭证,分学年(每年秋季开学后)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其中学费、住宿费不超过学校收费标准,即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按办学所在地的城市低保标准)-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供给、社会资助等);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因各种原因离校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毕业后1至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第五章  助困类奖学金

第十九条  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助困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社会捐助的助困类奖学金。

第二十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以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厅颁发的《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国家和湖北省政府为资助高校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评选对象、资助金额、评审程序分别为:

1、评选对象:上一学年荣获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在所评选学年被审定为特困生或贫困生。

2、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评选年度的前一学年以来,未受到校行政、党团处分、通报批评或学业性警告。

3、资助金额: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4、评审程序:学生资助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将指标分解下达各学部;各学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并按上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资助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后,经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财务部在资金到达学校账户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资金发放手续(一次性发放)。

5、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本人出现校行政、党团处分、通报批评或学业性警告(以发文为准)时,不再享受补助。

第二十一条  其他社会捐助的助困类奖学金按其规定的要求评选。

第二十二条  每名学生在同一学年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六章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二十三条  申请对象: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特困家庭考入大学,通过各种办法无力交清入学费用的新生。

第二十四条  提交证明:生源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国家政策能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的学生,原则上还需提交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缓交金额和交款计划)及相关证明,经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填写《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新生绿色通道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存放学部、学生资助办公室、财务部),办理缓交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体检费、居民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原则上不予缓交)手续,先报到入学。

第二十六条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学费住宿费缓交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缓交金额不超过6000元,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实施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奖、贷、助、补等资助措施。

第七章  勤工助学

第二十七条  勤工助学的管理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篮球下注app(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学生的勤工助学包括校内勤工助学和校外勤工助学,勤工助学原则上优先安排特困生和贫困生。

第二十八条  校内勤工助学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其岗位设置、招聘录用、劳酬发放分别为:

1、岗位设置:聘期为一学年的岗位,由校内各单位在每年9月开学前向学生资助办公室申报用工计划;短期用工岗位可随时申报审核。

2、招聘录用:学生资助办公室一般在每年的3月和9月公开发布用工信息;各系部等额推荐特别困难、急需资助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参与应聘。

3、劳酬发放:各用工单位将审定的岗位劳酬标准和学生劳动考勤情况上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后,于每学期末由财务按规定办理资金发放手续。

第二十九条  校外勤工助学以家教为主,同时联系部分兼职,学校根据校外用工单位的需求,定期公布需求信息,组织特困生和贫困生参与竞聘并公布竞聘结果。

第八章  组织领导和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学校成立以主要校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资助办公室、党政办、学工部、财务部、和各学部辅导员组成,其职能是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资助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制定校级学生资助方案,审批全校学生资助名单。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各学部辅导员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本专业学生的资助工作;各班成立评议小组(不少于班级总人数10%的学生代表),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不予资助:所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者;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消费、私自在外租房者;个人经济困难又不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者;个人经济困难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者;不勤奋学习,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夜不归寝,学业成绩差者。

第三十三条  学生个人对资助结果有异议,可在初评公示期内向学部辅导员提出申诉,学部辅导员应在接受申诉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学生对学部辅导员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办公室提起申诉,学生资助办公室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做出处理意见,报校领导批准,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部。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学生奖助经费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其经费来源包括: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不低于5%的的经费;国家、省政府划拨的专项经费;社会及个人捐赠的奖(助)学金;基金增值。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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